“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 国家重点实验室 ( 筹 ) 主任招聘公告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筹)是研究国家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中重大科技需求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实验室, 2005 年 12 月由科学技术部批准建设(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科基函( 2005 ) 24 号))。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煤炭资源勘查评价与资源特性、煤炭开采地质保障理论与技术、煤炭开采中地应力场变化规律与岩层控制理论、环境协调的绿色开采理论与技术、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的关键理论与技术。

  实验室按照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 .吸引和支持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构建人才团队,形成一支国内外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培养一批优秀博士生;

  3 .组织承担国家(含国际合作)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含专利、学术论文、论著及科技获奖等);

  4 .扩大实验室研究人员在国际学术活动的领域,提高包括在国际学术组织、学术期刊、国际会议、国际合作项目方面的任职和服务层次,提高实验室的整体国际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5 .促进实验室研究工作与多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业绩考核制度

  1 .由依托单位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聘期 5 年,可续聘一期。聘任合同明确规定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届满考核与国家科技部对实验室的周期评估同期进行,依托单位根据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三、依托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

  1 .实验室具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等相关权利;

  2 . 为其配 3 名兼职副主任, 1 名专 职主任助理协助开展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1 名学术秘书;

  3 .设立实验室主任基金,由实验室主任按实验室章程进行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课题、新研究方向的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实验室经费可以用于岗位补助、绩效奖励等;

  4 .根据实验室研究工作和学校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每年安排必要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经费。

  5. 学校为其提供科研需要的用房和实验设备等相关条件,具体事宜面议。

 

  四、依托单位为实验室主任提供的工资等待遇

  在享受依托 单位 教授的待遇基础上,享受学校设立的实验室主任岗位津贴、提供住房和安排配偶的工作。

 

  五、招聘条件

  1 .在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国内外知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岁(院士可放宽至 60 岁);

  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 .任期为 5 年,能保证每年在实验室工作 9 个月以上;

  4 .对本实验室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5 .在国内外有良好的科研资源。

 

  六、聘任程序及时间

  聘者请提供下列材料:

  1. 本人基本情况,简历,近五年来工作业绩:承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奖情况,并注明级别及名次;

  2. 十篇代表性学术论文或论著(论文要求提供 SCI 或 EI 检索证明);

  3. 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 两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其中 1 名为国际知名同行专家;

  5. 本人应聘后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

  请应聘者于 2006 年 2 月 28 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中国矿业大学 ( 北京 ) 人事处、科研处。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 11 号中国矿业大学 ( 北京 ) 人事处、科研处

  邮 编: 100083

  联 系 人:王延斌、姜耀东

  电 话: 010-62331204 、 62331592 /1240 传真: 010-62312404

  E-mail : wyb@cumtb.edu.cn, jiangyd@cumtb.edu.cn